京人社保發[2016]98號
頒布時間:2016-05-31 00:00:00.000 發文單位: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財政局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各社會保險代辦機構,各相關參保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要求,經市政府同意,從2016年5月1日起,階段性降低本市社會保險費率,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由原來的28%調整為27%,降低費率的期限暫按兩年執行。其中,單位繳費比例由原來的20%調整為19%,個人繳費比例不作調整。
二、本市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由原來的1.2%調整為1%,降低費率的期限暫按兩年執行。其中,單位繳費比例由原來的1%調整為0.8%,個人繳費比例不作調整。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財政局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