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2021-03-26 發文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為貫徹落實《自治區原環保廳、發展改革委、原經信委、國家能源局新疆監管辦、自治區能源局等5部門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全面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新環發〔2016〕379號)精神,提升我區煤電清潔發展水平,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我委組織開展了煤電機組節能改造、能耗水平檢測評估和節能量認定工作,委托自治區政府投資項目評審中心對2019年完成節能改造工作的煤電機組單位提交的《能耗檢測評估報告》進行了評審和節能量核算。現將評審合格且符合能耗限額標準煤電機組名單(第三批)予以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2021年3月26日至4月9日)。
在公示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名單存在異議,可以書面提出意見。單位意見必須加蓋公章,個人意見必須注明真實姓名、身份證號和聯系電話。
通信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天山區解放北路339號酒花大廈1907室。
聯系電話:0991-2803072
附件:《能耗檢測評估報告》評審合格且符合能耗限額標準煤電機組名單(第三批)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2021-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