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農(計)發[2015]30號
頒布時間:2015-04-30 00:00:00.000 發文單位:寧夏回族自治區農牧廳 寧夏回族自治區婦聯
為積極響應國務院“全民創業、萬眾創新”號召,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和自治區農業農村工作部署,促進我區農業農村經濟加快發展,匯聚涉農政策、資金、項目優勢,引領廣大婦女在農村創新業、創大業、干事業,自治區農牧廳、自治區婦聯就支持和推動婦女在農村創業發展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支持婦女農村創業的重要意義
隨著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和農業結構的調整,農村勞動力結構發生了很大變化,婦女已成為農村勞動力資源的主體,占農業勞動力的60%以上,群體穩定、技能多樣、吃苦耐勞的獨特優勢得到充分體現,在不同領域、不同行業中大顯身手,是名符其實的“半邊天”、主力軍。為廣大婦女提供施展才華、建功立業的舞臺,最大限度地調動她們參與農業生產、農村建設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對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二、支持重點
符合國家、自治區農業產業政策的女企業家、女大學生、返鄉創業婦女;婦女領辦的農村專業合作組織、家庭農場;在當地具有示范帶動作用,信譽良好的婦女創業帶頭人等。
三、主要措施及要求
(一)大力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牧、婦聯要將支持婦女在農村創業工作納入年度計劃,統一安排部署,對形成一定規模、具備發展潛力的婦女創業者,要精心指導,培育發展家庭農場、合作組織,使其逐步成為帶動當地農業特色產業發展的龍頭。大力實施農村婦女創業小額擔保貸款,貸款資金重點向自治區確定的特色優勢產業傾斜。
(二)加強項目資金扶持。農牧、婦聯要做好項目對接,對符合國家及自治區財政支農政策、項目、資金條件的婦女創業者,給予重點扶持,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
(三)強化跟蹤服務。發揮部門優勢,結合婦女創業者實際需求,采取集中培訓、專家幫帶、區內外考察交流等方式,全面提升婦女創業者綜合素質,每年各類業務培訓計劃中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婦女,幫助婦女創業者拓市場、創品牌。充分發揮農技推廣機構的主渠道作用,采取結對幫、定點幫等方式,幫助婦女創業者掌握農業新技術,引進農業新品種、新技術,在種養加等各環節提供服務,協調解決產品銷售、流通等環節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四)加強宣傳,培樹典型。要充分利用各類宣傳媒體,廣泛宣傳婦女的創業事跡、創業精神,激勵廣大婦女創業發展,培樹一批婦女群眾看得見、學得來、輻射廣、能帶動的婦女創業典型和婦女領軍人物。
寧夏回族自治區農牧廳 寧夏回族自治區婦聯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