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辦發[2015]31號
頒布時間:2015-04-11 00:00:00.000 發文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自治區國土資源廳編制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5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4月11日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5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一、2014年地質災害概況及地質災害預測評價
(一)2014年地質災害概況。
全區共發生突發性地質災害19起,其中崩塌1起、滑坡6起、泥石流11起、地面塌陷1起,造成6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853.75萬元。其中,造成人員傷亡的1起地質災害為:7月4日3時30分精河縣八家戶農場牧業三隊夏草場那仁果勒大型滑坡,造成6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986萬元。與2013年相比,災害發生次數減少17起,人員傷亡增加3人,直接經濟損失增加1555.4萬元。全區地質災害災情等級為大型的2起(其中泥石流1起,直接經濟損失775.75萬元;滑坡1起、直接經濟損失986萬元,造成6人死亡),其余均為小型;規模等級為大型的1起(滑坡500萬方,形成中型災情)、中型的1起(地面塌陷),其余均為小型。
地質災害主要誘發因素是春季快速升溫融雪、局部暴雨、連續降雨、地震和人類工程活動影響。發生區域:北疆地區集中在天山山區及伊犁谷地;東疆地區集中在東天山山區公路;南疆地區集中在昆侖山西部和天山南麓。集中發生時間:主要在5月-8月,與上年的發生時間5月-8月相同。
(二)2014年地質災害預測評價。
2014年,伊犁谷地、天山南北麓、昆侖山西部地區發生的90%以上地質災害都在2014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預測的地質災害易發區(段)內,區域性預報準確程度較高。
二、2015年度地質災害趨勢預測
根據新疆氣象局《2015年度新疆農牧業氣象年景趨勢預測及應對措施建議》,預測2015年度(2014年12月-2015年11月)平均氣溫:全疆年平均氣溫接近常年平均值、略偏高,其中春、秋季全疆平均氣溫較常年略偏高;夏季全疆大部平均氣溫略偏高,北疆北部略偏低。降水量:全疆大部地區較常年略偏少,其中春季北疆大部、南疆西部山區降水偏多,南疆其余及東疆偏少;夏季全疆總體降水量偏少,偏西地區偏多;秋季全疆大部降水偏少。汛期主要降水時段出現在7月。
根據全疆地質環境條件、地質災害分布發育特征和2014年地質災害發生及地震活動情況,結合2015年度降水、氣溫變化趨勢預測分析,2015年地質災害發生總體趨勢較正常年份及2014年呈持平略增強態勢,預計發生時間多在3月-8月,發生區域集中在伊犁谷地、天山北坡、南坡和南疆西部。近幾年新疆境內中等強度以上地震頻發,要加強地震發生區域及2015年地震重點危險區的地質災害防治。
(一)伊犁谷地。
2015年伊犁谷地降水接近常年。但該區域春、夏、秋季突變的氣溫和降水,加之受北天山地震活動頻繁的影響,易造成降水-融雪型洪水并引發滑坡、泥石流災害,是地質災害多發嚴重區。重點防范區(段)為:
鞏留縣南部中低山黃土發育區的莫乎爾鄉、塔斯托別鄉南側伊勒格代溝地段、吉爾格郎鄉東部中低山區的達根別里山區、大小莫乎爾溝、爾博圖溝、伊什格里克伊格里代溝以及龍口-莫乎爾鄉公路兩側、牛場、東買里鄉、提克阿熱克鄉、良種繁育場、野生核桃林自然保護區、山區旅游景區及公路、牧道沿線。
新源縣北部阿吾拉勒山的則克臺鎮、吐爾根鄉、坎蘇鄉、阿熱勒托別鎮,南部伊什基里克山及那拉提山中低山丘陵黃土分布區的哈拉布拉鄉、塔勒德鎮、野果林改良場、阿勒瑪勒鄉、別斯托別鄉、新源鎮、那拉提鎮、山區旅游景區及公路、牧道沿線。
特克斯縣特克斯河南北兩側中低山丘陵區。主要在特克斯河北部的乎吉爾特蒙古民族鄉、喀拉達拉鄉、托斯曼牧場、齊勒烏澤克鄉、特克斯河南部喬拉克鐵熱克鎮、闊克鐵熱克柯爾克孜民族鄉、吾爾塔米斯林場、喀拉達拉牧場南坡、特克斯達坂、軍馬場-喀拉托海鄉政府公路段、薩爾闊布至莫因臺一帶以及闊克蘇鄉-水電站段。
尼勒克縣喀什河谷南北兩側中低山丘陵區。主要在吉林臺水電站、胡吉爾臺鄉農機站、科克浩特浩爾蒙古民族鄉、蘇布臺鄉、加哈烏拉斯臺鄉、木斯鄉、尼勒克烏贊鄉、軍馬場及72團煤礦采空區、山區旅游景區及公路、牧道沿線,喀什河北岸的種蜂場東至養鹿場一帶。
昭蘇縣南北中低山區。主要在烏尊布拉克鄉、薩爾闊布鄉、喀夏加爾鄉、昭蘇鎮及237省道伊昭公路山區段。
伊寧市北部中低山丘陵區。主要在巴彥岱鎮、農四師工礦廠北山坡、英也爾鄉南臺子溝、鐵廠溝、喀拉巴斯套溝煤礦采空區。
伊寧縣北部中低山區。主要在阿烏利亞鄉、麻扎鄉、喀拉亞尕奇鄉、煤礦采空區、阿西金礦及礦區公路。
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境內237省道伊昭公路山區段、南部中低山區的扎克斯臺鄉、瓊博拉鄉小博拉溝、坎鄉蘇阿蘇溝、闊洪奇鄉、海努克鄉及阿勒瑪勒礦區。
霍城縣北部中低山丘陵區的312國道果子溝路段、蘆草溝鎮大東溝段、大西溝鄉大西溝、薩爾布拉克鄉煤礦區。
預防災種:鞏留縣、新源縣、尼勒克縣、特克斯縣、昭蘇縣以滑坡、泥石流為主,崩塌、地面塌陷次之;伊寧縣、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伊寧市以崩塌、地面塌陷為主,滑坡、泥石流次之;霍城縣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為主,地面塌陷次之。
防范期:滑坡、泥石流災害依次主要發生在3月-6月、7月-9月,崩塌、地面塌陷災害全年均有可能發生。
(二)準噶爾盆地西部中低山丘陵區。
該區域地質災害重點防范區(段)為:額敏縣喇嘛昭、托里縣鐵廠溝、和布克賽爾蒙古自治縣和什托洛蓋煤礦采空區;托里縣鐵廠溝-克拉瑪依公路段;裕民縣塔斯特風景區;塔城北部二工鎮牧場。
預防災種:地面塌陷、崩塌和泥石流。
防范期:各河流山口段泥石流災害主要在4月-8月發生,交通沿線、礦山開采區崩塌及地面塌陷災害全年都有可能發生。
(三)阿爾泰山南麓中低山丘陵區。
該區域地質災害重點防范區(段)為:阿勒泰市克蘭河河谷及支溝將軍溝、烏拉斯溝;富蘊縣城北坡段、烏恰溝、喀拉通克溝及額爾齊斯河旅游景區;哈巴河縣鐵熱克提鄉、薩爾塔木鄉;吉木乃縣托普鐵熱克鄉、恰勒什海鄉;布爾津縣沖乎爾鄉、闊斯特克鄉、布爾津縣-喀納斯國家地質公園山區公路段;福海縣北部山區薩爾布拉克-紅山嘴公路段;青河縣阿熱勒托別鄉、查干郭勒鄉。
預防災種:崩塌和泥石流。
防范期:各河流山口段泥石流災害主要在4月-8月發生,交通沿線、礦山開采區崩塌災害全年都有可能發生。
(四)天山北麓博樂-木壘低山丘陵區。
該區域地質災害重點防范區(段)為:博樂市北部哈日圖格熱河、南部山區大河沿子河上游段;精河縣大河沿子鎮、托里鄉阿勒提達坂、精河上游區溝谷、八家戶那仁果勒牧場、山區礦山開采區;烏蘇市巴音溝牧場、賽力克提牧場、古爾圖牧場、塔布勒合特蒙古民族鄉、217國道獨庫公路571-662公里段、奎屯河出山口段、四棵樹河三級電站上游、101省道山區段、西湖鎮、白楊溝鎮煤礦區;克拉瑪依市獨山子泥火山北坡;沙灣縣東灣鄉五道溝、牛圈子牧場葦子溝、西戈壁鎮寧家河及柳樹溝、東大塘旅游區及南山煤礦區;瑪納斯縣南部塔西河-清水河及西溝煤礦區;呼圖壁縣雀爾溝鎮南部山區、石梯子哈薩克民族鄉及山區國防公路;昌吉市阿什里哈薩克民族鄉、廟爾溝鄉、硫磺溝鎮南部山區;烏魯木齊市新市區蜘蛛山、鯉魚山邊坡,達坂城區東溝鄉、西溝鄉及南部低山丘陵煤礦采空區,米東區洪溝、鐵廠溝、堿泉溝煤礦分布區;烏魯木齊縣西南中低山區小渠子鄉、干溝鄉、薩爾達坂鄉、板房溝鄉、永豐鄉及薩爾喬克牧場、水西溝鎮(南山旅游區)、312國道后溝段、216國道南臺子-勝利達板段、南山艾維爾溝石灰巖礦區;阜康市九運街鎮-上戶溝鄉南部林場、三工河哈薩克民族鄉三工河、天池景區公路沿線以及煤礦采空區;吉木薩爾縣大有鄉、老臺鄉;奇臺縣吉布庫鎮、東灣鎮、喬仁哈薩克族鄉、大泉塔塔爾民族鄉燒房溝、五馬場哈薩克民族鄉;木壘哈薩克自治縣東城鎮、大石頭鄉、大南溝烏孜別克民族鄉、博斯坦鄉及白楊河鄉南部山區。
預防災種:各河流出山口段以滑坡、泥石流災害為主,崩塌次之;交通沿線、礦山開采區以崩塌、地面塌陷為主。
防范期:滑坡、泥石流主要在4月-9月發生,交通沿線及礦山開采區崩塌、地面塌陷災害在全年都有可能發生。
(五)天山南麓烏恰-阿克蘇-庫爾勒低山丘陵區。
預測2015年該區域降水量較常年略偏少,但夏季局部暴雨及融雪型洪水時有發生。地質災害重點防范區(段)為:疏附縣烏帕爾鄉;喀什市吾斯塘搏依街道、恰薩街道;烏恰縣烏魯克恰提鄉、鐵列克鄉、吉根鄉、巴音庫魯提鄉、吾合沙魯鄉、膘爾托闊依鄉、托云鄉及309、212省道山區段;阿圖什市吐古買提鄉、上阿圖什鄉及各河流出山口段;阿合奇縣阿合奇鎮、色帕巴依鄉、哈拉布拉克鄉、哈拉奇鄉及306省道山區段;烏什縣城燕子山陡坡;溫宿縣城北部、東部卡坡;庫車縣217國道山區段、旅游景區及山區公路沿線、北部煤礦開采區;拜城縣北部種羊場、鐵熱克鎮、黑英山鄉、礦山開采區及公路沿線;輪臺縣北部迪那河、陽霞溝、塔格瑪扎溝煤礦開采區、礦區公路及山區牧道;和靜縣216、217、218國道山區段、克爾古提鄉一號橋、黃廟公路;和碩縣北部乃仁克爾鄉、塔塔其鄉、曲惠鄉牧區;庫爾勒市北部各河流山口段、塔什店鎮礦山開采區。
預防災種: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
防范期:各河流及出山口段崩塌、滑坡、泥石流災害主要在6月-8月發生;交通沿線及礦山開采區崩塌、喀什市市區地面塌陷災害全年都有可能發生。
(六)昆侖山西部中高山區。
該地區氣溫變化異常,預測2015年南疆西部降水量偏多,暴雨及融雪型洪水常有發生,易引發地質災害。重點防范區(段)為:阿克陶縣南部山區恰爾隆鄉、塔爾塔吉克民族鄉、阿克塔拉牧場、克孜勒陶鄉、庫斯拉普鄉、木吉鄉、布侖口鄉、蓋孜河及314國道山區段;塔什庫爾干塔吉克自治縣馬爾洋鄉、班迪爾鄉、大同鄉、庫科西力克鄉、314國道山區段、下坂地水庫庫區;葉城縣南部山區西合休鄉、棋盤鄉、柯克亞鄉、提孜那甫河及阿卡子達坂219國道103-190公里段、烏夏克巴什鎮烏魯克吾斯塘河兩岸;莎車縣卡群鄉、葉爾羌河上游區。
預防災種:崩塌和泥石流。
防范期:各河流山區段泥石流災害主要在6月-8月發生,交通沿線及礦山開采區崩塌災害全年都有可能發生。
(七)昆侖山北麓中低山丘陵區。
該地區常年整體降水量較少,但局部暴雨及融雪型洪水常有發生,易引發地質災害。重點防范區(段)為:且末縣庫拉木勒克鄉、奧依亞依拉克鄉、阿羌鄉南部山區,北部塔提讓鄉;若羌縣祁曼塔格鄉-鐵木里克鄉道路兩側、315國道紅柳溝地段及礦山開采區。
預防災種:崩塌和泥石流。
防范期:各河流山區段泥石流災害主要在6月-8月發生,交通沿線及礦山開采區崩塌災害全年都有可能發生。
(八)吐魯番-哈密盆地。
預測2015年該區域降水量偏少,目前東疆積雪面積略偏少,但春夏季冰雪融化、暴雨易引發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重點防范區(段)為:托克遜縣314國道甘溝段、312國道后溝段;吐魯番市北部山區河谷及牧道;鄯善縣吐峪溝旅游區及065鄉道、色爾克甫溝066鄉道、斯爾克普河公路邊坡、柯柯亞溝和煤礦開采區;哈密市北部山區段及德外里都如克哈薩克民族鄉、303省道頭道溝段;伊吾縣城北新建公路;巴里坤縣城南山溝谷和煤礦開采區。
預防災種: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
防范期:各河流山區段滑坡、泥石流災害主要在4月-8月發生,交通沿線、溝谷及礦山開采區崩塌、地面塌陷災害全年都有可能發生。
三、2015年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段)及防治措施
(一)新源縣則克臺薩依滑坡-泥石流堆積形成的堰塞湖,直接威脅下游則克臺鎮居民安全。
(二)新源縣那拉提鎮哈拉奧依-哈拉蘇-阿拉善重大地質災害隱患段,威脅那拉提鎮茵塔勒村(正在進行專項勘查)、哈拉奧依村、哈拉蘇村、阿拉善村居民及學校師生安全。
(三)新源縣阿熱勒托別鎮喀拉蓋依勒蘇滑坡隱患點,威脅下方居民點安全。
(四)新源縣阿熱勒托別鎮巴特巴合特溝滑坡隱患點,威脅伊犁鋼鐵廠玉什開普臺爾鐵礦礦山道路及過往車輛、人員安全;泥石流隱患點,威脅下游放牧牧民和218國道安全。
(五)新源縣阿勒瑪勒鄉野果林改良場三隊蘇勒薩依滑坡-泥石流隱患,威脅溝口居民安全(正在進行專項勘查)。
(六)新源縣新源鎮勞動街社區南山片區崩塌等地質災害隱患,威脅放牧牧民和溝口居民公路安全(正在進行專項勘查)。
(七)鞏留縣莫乎爾鄉阿拉爾村小莫乎爾溝滑坡隱患段,威脅下方居民和學校師生安全。
(八)鞏留縣吉爾格朗鄉黑山嘴教學點滑坡、泥石流隱患點,威脅校區及師生安全。
(九)尼勒克縣加哈烏拉斯臺鄉庫里庫拉溝滑坡隱患點,直接威脅下方居民安全。
(十)尼勒克縣蘇布臺鄉博爾博松村滑坡、泥石流隱患點,威脅下游居民和學校師生安全。
(十一)尼勒克縣種蜂場大橋南側滑坡隱患點,威脅下方汽車修理部和小商店安全(正在進行治理)。
(十二)特克斯縣闊克鐵熱克鄉恰崗賽學校北側溝岸坍塌隱患點,直接威脅校舍和師生安全。
(十三)特克斯縣喬拉克鐵熱克鄉紅泉漢校南側15米處不穩定斜坡,威脅校舍和師生安全。
(十四)特克斯縣齊勒烏澤克鄉米斯溝牧業村滑坡隱患點,威脅下方居民安全。
(十五)霍城縣果子溝路段312國道K4740+100至K4767+500公里處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多發地帶,威脅行人及車輛安全。
(十六)霍城縣大西溝滑坡、泥石流隱患,威脅溝內、溝口居民安全。
(十七)伊寧縣吉里于孜鎮喀贊其溝喀贊其小學滑坡、地面塌陷隱患點,威脅學校師生安全。
(十八)伊寧縣喀拉亞尕奇鄉奧依曼布拉克村希望小學滑坡隱患點,威脅學校師生安全(正在進行治理)。
(十九)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境內237省道伊-昭公路K71+200公里處崩塌隱患點,阻礙交通,威脅行人及車輛安全。
(二十)阿勒泰市將軍溝泥石流隱患點,直接威脅市區安全(已完成治理,繼續監測)。
(二十一)阿勒泰市克蘭河東側崩塌隱患段(正在進行二期治理),拉斯特鄉小諾改特村泥石流災害隱患(正在進行專項勘查),直接威脅坡腳居民住宅及行人、車輛安全。
(二十二)富蘊縣克孜勒庫都克小學泥石流隱患點,威脅下游學校和師生安全(已完成治理,繼續監測)。
(二十三)富蘊縣可可托海礦山公園三號脈崩塌、泥石流隱患段,威脅景區旅游人員安全(正在進行治理)。
(二十四)裕民縣塔斯特風景區崩塌、滑坡隱患段,威脅供水、供電、河道、索道塔和旅游人員安全(正在進行治理)。
(二十五)烏蘇市巴音溝牧場泥石流隱患點,威脅下方居民安全。
(二十六)溫泉縣孟克溝泥石流隱患段,威脅牧民、牲畜安全(正在進行專項勘查)。
(二十七)瑪納斯縣瑪納斯河肯斯瓦特水文站滑坡、泥石流隱患段,威脅下游河谷內居民安全。
(二十八)呼圖壁縣石梯子哈薩克民族鄉東溝村滑坡隱患點,威脅下方居民及礦區運輸公路安全。
(二十九)昌吉市二道水騰達菏澤煤礦地質災害隱患點,威脅礦區生產及人員安全(正在進行專項勘查)。
(三十)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紅山嘴崩塌隱患點,威脅游客及河灘公路過往車輛安全。
(三十一)阿圖什市城北泥石流災害隱患,威脅城市居民安全(正在進行治理)。
(三十二)烏恰縣托帕口岸上游大型沖溝洪水泥石流隱患,威脅口岸安全(正在進行治理)。
(三十三)阿合奇縣牙郎奇新城規劃區泥石流災害隱患,威脅新城區居民安全(正在進行治理)。
(三十四)塔什庫爾干塔吉克自治縣庫科西力克鄉瓦窯本村泥石流崩塌隱患段,威脅村莊居民安全(正在進行治理)。
(三十五)塔什庫爾干塔吉克自治縣大同鄉小學崩塌隱患點,威脅學校校舍和師生安全(正在進行專項勘查)。
(三十六)莎車縣霍什拉甫鄉托力坎特小學泥石流隱患點,威脅學校校舍和師生安全(已完成治理,繼續監測)。
(三十七)喀什市第三中學地面塌陷隱患點,威脅學校校舍和師生安全。
(三十八)葉城縣柯克亞鄉果薩斯中小學崩塌災害隱患,威脅學生安全(正在進行治理)。
(三十九)庫爾勒市鐵門關水電廠崩塌、泥石流隱患點,威脅電廠和職工安全(已完成一期治理,繼續監測)。
(四十)溫宿縣溫宿鎮卡坡沿線崩塌隱患段,威脅下方居民安全。
(四十一)拜城縣鐵列克鎮陡坡崩塌隱患段,威脅下方道路交通安全。
(四十二)伊吾縣城北新建公路北側崩塌、泥石流隱患段,威脅下方居民、公路、過往行人和車輛安全(已完成治理,繼續監測)。
(四十三)策勒縣克孜勒堯勒村泥石流隱患段,威脅牧民、牲畜安全(正在進行專項勘查)。
(四十四)墨玉縣薩依巴格鄉普卡村和烏尊阿熱勒村泥石流地質災害隱患,威脅村莊居民安全(正在進行專項勘查)。
上述地質災害隱患點(段),當地政府要及時與專業調查單位、專項治理勘查單位、治理單位溝通,進行更新。要嚴格落實有關防災措施,需搬遷的人員,要保證不留一人;在未搬遷前,要對每一處隱患點(段)設置警示和監測標志,進行定期監測,及時預警、預報,一旦發生地質災害,要及時果斷處置,避免群死群傷事件發生;加強動態巡查,及時組織開展汛前排查、汛中檢查和汛后核查,應避免已搬遷農牧民回遷,及時消除災害隱患。
四、地質災害防治要求及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2015年全區地質災害防治形勢依然嚴峻,各級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國發〔2011〕20號,以下簡稱《決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決定重點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國辦函〔2011〕94號,以下簡稱《通知》)和自治區人民政府《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決定的實施意見》(新政發〔2012〕81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將“以人為本”的理念貫穿于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各個環節,以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根本。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專群結合、群測群防,誰引發、誰治理,統籌規劃、綜合治理”的基本原則,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采取切實有效措施,落實地質災害防治經費,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防治各項制度。繼續大力開展地質災害防治“五條線”(即“建強行政管理一條線、建實事業支撐一條線、建立應急處置一條線、建成專家咨詢一條線、建設中介服務一條線”)和鞏固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即“有組織、有經費、有規劃、有預案、有制度、有宣傳、有預報、有監測、有手段、有警示”)建設成果,并積極開展創建地質災害防治高標準“十有縣”建設(即“有制度、有機構、有經費、有監測、有預警、有評估、有避讓、有宣傳、有演練、有效果”),強化全社會地質災害防范意識和能力,全力以赴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確保各族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編制和落實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有關規定,組織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水利、交通運輸、氣象等有關部門,根據當地地質災害發育分布現狀以及降雨、洪水、地震等趨勢預報,及早編制和發布以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段)分布、危害預測、重點防范期、人員避險轉移路線、防災減災措施、應急措施及監測預防責任人為主要內容的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要重點防范丘陵山區的城鎮、鄉村、學校、醫院、旅游景點等人員集中區和交通干道、重要設施及礦產資源勘探開發等在建項目工地周邊地質災害隱患成災。對受重大地質災害威脅急需搬遷避讓的,要結合安居富民、定居興牧等工程一并及早實施。對成災可能性較大的地質災害隱患點(段)要及時組織開展監測、預測、預報,切實做好防御工作。
(三)加強地質災害應急能力建設,做好應急搶險處置。
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決定》、《通知》和《實施意見》的要求,結合當地地質災害防治實際,加強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加快組建專群結合的應急救援隊伍,形成高效的應急工作機制。進一步修訂完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制定嚴密、科學的應急工作流程。建設完善應急避難場所,加強必要的生活物資和醫療用品儲備,定期組織應急預案及應急避險演練,建立應急救援聯動機制,提高有關各方協調聯動和應急處置能力。加強綜合協調,快速高效做好人員搜救、災情調查等應急處置工作,要妥善安排受災群眾生活、醫療和心理救助,全力維護地質災害發生地區社會穩定。
(四)加強監測預報預警,健全群測群防網絡體系。
各級人民政府特別是地質災害多發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加大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體系建設力度,制定支持和規范群測群防工作的具體措施,建立長期穩定的群測群防經費渠道,健全以村干部、農村氣象信息員、骨干群眾、礦山及山區工程施工場所人員為主體的群測群防隊伍,落實群測群防監測員責任。要密切關注天氣動態,做好趨勢研判和預報預警,加快構建并完善國土資源、氣象、水利、地震等部門聯合的監測預警信息共享平臺,建立地質災害預報會商和預警聯動機制。要做好汛期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工作,加強預警信息發布手段建設,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手機短信等各種媒體和手段及時發布地質災害預報預警信息,確保預警信息及時發送到相關單位、責任人、監測人及受威脅群眾。一旦有極端氣象或者成災跡象,及時通知相關單位及基層防災責任人和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監測員,堅決果斷撤離危險區內所有受威脅人員。
(五)加強宣傳,提高干部群眾的防災意識。
各級人民政府要深入持續地開展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普及,增強各族干部群眾預防地質災害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尤其要強化山區工程施工場所人員的防災意識;切實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基層“五到位”(即“評估到位、巡查到位、預案到位、宣傳到位、人員到位”)建設落實工作。要在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段)和地質災害易發區設立警示標志。受地質災害威脅嚴重的縣(市、區)要逐級建立防災責任制,將防災責任層層落實到鄉(鎮、場)、村(隊)和礦山企業等有關單位,并對相關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
(六)加強合作,形成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合力。
各級國土資源、氣象、地震、住房城鄉建設、水利、交通運輸、鐵路、旅游、畜牧、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要在同級人民政府的統一組織領導下,切實履行職責,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分工合作,努力形成“分工明確,各負其責,聯防聯動,協同防災”的地質災害防治機制,共同做好重大工程、交通沿線、風景名勝區和旅游景區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嚴把項目審批關,加強對交通干線、水利樞紐、電力工程、輸電輸油(氣)設施、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等工程的監督管理,對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工程,督促建設施工單位采取有效預防治理措施;及時相互通報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和災情信息,實現資料共享。
(七)認真貫徹執行地質災害動態巡查、應急調查和災情速報等制度。
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決定》、《通知》和《實施意見》的要求,組織有關部門及早開展地質災害汛前排查、汛中檢查和汛后核查等動態巡查,加強地質災害隱患點(段)和山區村鎮、學校、醫院、農村建房切坡段及重要設施、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等在建項目工地、旅游景區等重點地段的巡查、監測,注重防范快速升溫及春季融雪引發的地質災害;要加強地震引發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在發生地震后立即開展震后地質災害災情調查、隱患排查和應急處置,及時落實地質災害隱患點應急防治措施。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地質災害動態巡查、汛期24小時值班、應急聯系人、應急調查、災情速報和月報等工作制度,加強應急值守,確保應急值班電話暢通。一旦出現險情和災情,要在第一時間將有關情況報告自治區國土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水利、交通運輸、旅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要及時向國土資源部門通報職能管轄范圍內發生的地質災害情況。
附件:自治區地質災害速報聯系單位及負責人員名單
附件:
自治區地質災害速報聯系單位及負責人員名單
單位 | 負責人 | 職務 | 電話 |
自治區國土資源廳 | 于慶和 | 副廳長 | 0991—2630732 |
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辦公室 | 張 合 | 副主任 | 0991—2637951 |
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地質環境處(自治區地質災害應急管理辦公室) | 王虹 | 處 長 主 任 |
0991—2651935、13999141678 |
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地質環境處(自治區地質災害應急管理辦公室) | 劉學軍 | 副處長 | 0991—8812226、13999226608 |
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地質環境處(自治區地質災害應急管理辦公室) | 陳 濤 | 0991—8812226、13319803752 | |
自治區地質環境監測院(自治區地質災害應急中心) | 魏文慧 | 院 長 主 任 |
0991—4812665、13809931240 |
自治區地質環境監測院(自治區地質災害應急中心) | 喬 華 | 副院長 | 0991—4831095、13999131590 |
自治區地質環境監測院(自治區地質災害應急中心) | 王占和 | 副院長 副主任 |
0991—4816171、13999556737 |
自治區地質環境監測院(自治區地質災害應急中心) | 王彩華 | 副院長 總 工 |
0991—4831095、18799166358 |
自治區地質環境監測院(自治區地質災害應急中心) | 李志強 | 副總工 綜研室主任 |
0991—4831224、13999819400 |
自治區地質環境監測院(自治區地質災害應急中心) | 張 蘭 | 副總工 總工辦主任 |
0991—4845610、13999202333 |
自治區地質環境監測院(自治區地質災害應急中心) | 霍傳英 | 總工辦 副主任 |
0991—4845610、13999871824 |
自治區地質環境監測院(自治區地質災害應急中心) | 王正剛 | 地環科科長 | 0991—4831315、13565818102 |
自治區地質環境監測院(自治區地質災害應急中心) | 毛 偉 | 處置室 負責人 |
0991—4819972、18099273773 |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地質環境監測站 | 高宏偉 | 負責人 | 18999386658 |
昌吉回族自治州地質環境監測站 | 王新中 | 站長 | 13039417191 |
塔城地區地質環境監測站 | 蒙克·巴特 | 副站長 | 18040960007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地質環境監測站 | 王 燕 | 站長 | 13999007382 |
喀什地區地質環境監測站 | 邵開山 | 負責人 | 13657538500 |
自治區地質災害24小時值班電話:0991—4831021、15899211017,傳真:0991—4817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