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初級職稱《經濟法基礎》高頻考點:法律事實及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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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1.任何法律關系的發生、變更和消滅,都要有法律事實的存在。
2.法律事實是指由法律規范所確定的,能夠產生法律后果,即能夠直接引起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或者消滅的情況。
法律事實的分類
法律事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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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件 |
法律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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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是不以當事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能夠引起法律關系發生、辦更和消滅的法定情況或者現象 |
法律行為是指以法律關系主體意志為轉移,能夠引起法律后果,即引起法律關系發生、變更和消滅的人們“有意識”的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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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現象(絕對事件) |
社會現象(相對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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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洪水、臺風、森林大火等非人為因素造成的自然災害 |
戰爭、重大政策的改變等,雖屬人的行為引起,但不以當事人的意志為轉移。 |
【例題6·多選題】(2011年)下列各項中,能夠引起法律關系發生、變更和消滅的事實有( )。
A.自然災害
B.公民死亡
C.簽訂合同
D.提起訴訟
【答案】ABCD
【解析】本題考核法律事實。選項A、B的表述屬于法律事實中的法律事件(絕對事件);選項C、D屬于法律事實中的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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