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知識點分享: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
為了方便備戰2013初級會計師考試的學員,正保會計網校論壇學員精心為大家分享了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科目里的重要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幫助。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下統稱企業)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是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
2.企業分為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劃分標準二選一:注冊地、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
納稅人 | 判定標準 | 舉 例 | 征收范圍 |
居民企業 | (1)依照中國法律、法規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稅率為25%); (2)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稅率為25%) | 外商投資企業;在其他國家和地區注冊的公司但實際管理機構在我國境內 | 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 |
非居民企業 | (1)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法規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企業(稅率為25%); (2)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于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稅率為20%) | 我國設立有代表處及其他分支機構的外國企業 | 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