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學習小屋:所得來源的確定
2014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為4月1日至30日,考試時間為9月20至24日。為了讓初級會計職稱考生有更加充足的時間備考,2014年初級會計職稱新課已經搶先開通(免費試聽>>),另外,正保會計網校論壇學員精心為大家分享了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科目的重要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幫助。
所得來源的確定
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則確定:
1.銷售貨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動發生地確定;
2.提供勞務所得,按照勞務發生地確定;
3.轉讓財產所得,不動產轉讓所得按照不動產所在地確定,動產轉讓所得按照轉讓動產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按照被投資企業所在地確定;
4.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業所在地確定;
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或者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個人的住所地確定;
6.其他所得,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確定;
【例題•單選題】依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所得來源地的是(。
A.銷售貨物所得
B.提供勞務所得
C.動產轉讓所得
D.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根據規定,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或者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個人的住所地確定,本題選D。